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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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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版《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2009年中国在G20集团中创新竞争力排名第10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12-12

2011年12月12日发布的《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指出,美国、日本、德国的国家创新竞争力位列G20集团各成员国前三甲,2009年中国在G20集团中国家创新竞争力排名第10位,这是G20集团中唯一能够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

该黄皮书根据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国科技发展的实际,按照课题组构建的G20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由1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35个三级指标组成)和数学模型,对21世纪前10年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国的国家创新竞争力进行评价分析,为各国制定科技发展目标、提升国家创新能力提供参考依据。

该黄皮书是在充分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国家创新竞争力的科学内涵,紧密跟踪技术经济学、理论经济学、管理学、计量经济学、人文地理学、运筹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最新研究动态,深入分析当前二十国集团(G20)各成员国创新竞争力的特点、变化趋势及动因,按照科学性、客观性、系统性、公正性、可行性、可比性的原则,建立起比较科学完善、符合二十国集团各成员国国情的创新竞争力指标体系及数学模型。课题组运用所构建的指标评价体系和数学模型,采集了21世纪前10年各成员国的科技统计数据,对2001~2009年间二十国集团(G20)(注:该黄皮书选择G20集团中的国家作为比较对象,由于欧盟作为一个联合体,因此就不纳入评价范围)中的19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进行全面深入、科学的比较分析和评价,深刻揭示不同类型和发展水平的国家创新竞争力的特点及其相对差异性,明确各自内部的竞争优势和薄弱环节,追踪研究G20内部各国创新竞争力的演化轨迹和提升路径,为世界各国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提供有价值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对策。

2009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日本、德国、法国、韩国;排在第二方阵(6-10位)的依次为: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中国;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俄罗斯、巴西、土耳其、南非;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墨西哥、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

2001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处于第一方阵(1-5位)的依次为:美国、日本、英国、德国、法国;排在第二方阵(5-10位)的依次为: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俄罗斯;处于第三方阵(11-15位)的依次为:沙特阿拉伯、中国、南非、墨西哥、巴西;处于第四方阵(16-19位)的依次为:土耳其、阿根廷、印度、印度尼西亚。

2009年与2001年相比,国家创新竞争力排位上升的有6个国家,分别为巴西、中国、法国、德国、韩国、土耳其,其中巴西、中国、土耳其的排位均上升了2位,而法国、德国、韩国的排位均上升了1位;9个国家的排位没有变化,分别为阿根廷、澳大利亚、加拿大、印度、印度尼西亚、意大利、日本、沙特阿拉伯、美国;排位下降的有4个国家,分别为墨西哥、俄罗斯、南非、英国,其中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英国,排位下降了3位,其次三个国家均下降了2位。

从综合得分情况看,2001-2009年,大部分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均呈上升趋势,但个别年份会出现波动。阿根廷、巴西、中国、印度尼西亚、沙特阿拉伯、土耳其等6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上升趋势比较明显,波动较小;澳大利亚、加拿大、法国、德国、印度、意大利、韩国、俄罗斯等8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虽也呈上升趋势,但是波动比较大。而日本、墨西哥、南非、英国、美国等5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则呈下降趋势,尤其日本、美国、英国的下降幅度比较大。总的来看,评价期内,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整体呈现缓慢提升,平均增长了1.8分。其中,有14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上升,平均增长了3.6分,只有5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有所下降,平均下降了3.2分。整体上看,上升的国家大于下降的国家,表明本评价期内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是上升的。值得一提的是,2001-2009年,中国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增长最快,近10年中增加了10.8分,远高于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的平均水平(1.8分),说明中国国家创新竞争力提高得最快;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的得分增长也比较快,增幅均达到6分以上。美国和日本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下降也非常快,分别下降了5.0分和5.5分;虽然在G20集团中它们仍然排在第1位和第2位,但它们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在不断缩小。此外,英国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下降也比较快,下降了4.1分。通过对比2001-2009年G20国家创新竞争力的得分变化情况可知,创新竞争力的整体水平呈现上升趋势,这主要是由于受各国创新基础竞争力、创新环境竞争力和创新投入竞争力的提高推动的,在今后的创新活动中,G20各国需要继续加强这三个方面的努力,以实现国家创新竞争力的有效、快速提升;同时,也要注意创新产出竞争力和创新持续竞争力的下降问题,在今后的科技创新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这两个方面。

从排名分布情况看,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呈阶梯状分布。2009年只有美国1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达到80分以上,其余国家均低于60分;其中,有3个国家介于50~60分之间,4个国家介于40~50分之间,3个国家介于30~40分之间,6个国家介于20~30分之间,2个国家介于10~20分之间,没有低于10分的国家。国家创新竞争力较高的国家主要分布在发达国家,在第一和第二方阵中,有8个国家是发达国家,这突出反映了这些国家长期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比较好,科技投入、科技人才资源和科技创新制度优势明显,因此,国家创新能力也比较强。国家创新竞争力较低的国家都主要是发展中国家,集中分布在第三和第四方阵,这是缘于这些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而且在创新环境、创新投入、创新效益等方面都还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差距,需要花大力气来改变这种状况,不断提升国家创新竞争力。

2001-2009年有6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位次发生了较大幅度变动,英国由第一方阵下降到第二方阵,俄罗斯由第二方阵下降到第三方阵,墨西哥由第三方阵下降到第四方阵;而韩国由第二方阵上升到第一方阵,中国由第三方阵上升到第二方阵,土耳其由第四方阵上升到第三方阵。

从G20集团各成员国创新竞争力的综合测算和分差来看,大部分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集中于21-30分和41-50分两个区间段。整体上看,不是呈现对称分布,更不是呈现正态分布。从2001-2009年的变动比较来看,2009年各国得分变得更为集中,其中得分在21-60之间的国家由11个增加到13个,而得分在11-20分之间的国家则减少了2个,10分以下的国家减少了1个。2009年,得分最低的印度尼西亚只有13.9分,仅是第一名美国得分的1/6,两者相差69.9分。另外,第一方阵内部各国的得分差距最大,排在第1位的美国的创新竞争力得分约为排在第5位的韩国的1.72倍,高出韩国35.1分;第二方阵、第三方阵和第四方阵内部各国的得分差距也比较明显,排在各方阵内部第1位的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得分分别约为排在最末位国家的1.41倍、1.51倍和1.47倍。从四个方阵的平均得分来看,相差也很大,处于第一方阵的5个国家的创新竞争力平均分值为57.7分,处于第二方阵的5个国家的平均分值为42.9分,处于第三方阵的5个国家的平均分值为25.2分,处于第四方阵的4个国家的平均分值为17.4分,比差为3.3:2.5:1.5:1。

从2001-2009年G20集团国家创新竞争力排名在世界六大洲和“金砖五国”中的平均得分及其变化情况看:

(1)“金砖五国”。2001-2009年中国和俄罗斯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均高于其他3个国家,而中国和俄罗斯之间则互有高下,从2007年开始,中国的得分持续高于俄罗斯,且差距在逐年扩大。2007年之前,巴西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一直低于南非,但此后则持续高于南非,且差距也在逐年扩大。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最低的是印度,2001-2009年间,最高分只有15.6分,最低分则只有7.7分,与其他国家的差距巨大。从“金砖五国”的国家创新竞争力得分变化幅度来看,得分增长最快的是中国,上升了10.8分,其次是印度,上升了6.2分,巴西上升了5.7分,俄罗斯上升了1.8分,而南非下降了1.2分。

(2)G20集团中所属北美洲的3个国家。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排位差距非常大,美国排在第1位,始终处于第一方阵,加拿大排在第7位或8位,始终处于第二方阵,而墨西哥的排位变化较大,由处于第三方阵下降到第四方阵。从国家创新竞争力的得分来看,2009年美国的得分为83.8分,加拿大为47.5分,墨西哥为20.5分,比差为4.1:2.3:1,差距非常大。总的来看,这3个国家整体创新竞争力排位比较稳定,变化不大,平均得分为50.6分,整体竞争力水平处于优势地位,而这主要归功于美国,它极大地拉高了北美洲的创新竞争力整体水平。

(3)G20集团中所属南美洲的2个国家。阿根廷和巴西的排位差距比较小,阿根廷排在第17位或16位,始终处于第四方阵,巴西的排位变化较大,2004年由第三方阵下降到第四方阵,但2006年后又重新回到第三方阵,排在第13位。从国家创新竞争力的得分来看,两国的差距也比较小。2009年阿根廷的得分为20.4分,巴西为24.3分,仅相差3.9分,比差为1.2:1。总的来看,这2个国家的整体创新竞争力排位比较稳定,变化不大,平均得分为22.4分,整体竞争力水平处于劣势地位。

(4)G20集团中所属欧洲的5个国家。这5个国家之间的排位差距比较大,横跨了3个方阵,比如2001年,既有处于第一方阵的英国、法国、德国,也有处于第四方阵的土耳其,还有处于第二方阵的意大利和俄罗斯;2009年,也横跨了第一、第二和第三方阵,G20中排在第14位的土耳其与排在第3位的德国,相差了11位。各国排位变化的幅度也比较大,2001-2009年,英国下降了3位,由第一方阵下降到第二方阵,俄罗斯下降了2位,由第二方阵下降到第三方阵,而土耳其上升了2位,由第四方阵上升到第三方阵。从国家创新竞争力的得分来看,2009年,最高分德国为52.6分,最低分土耳其为21.1分,前者是后者的2.5倍。总的来看,这5个国家整体创新竞争力排位差距比较大,平均得分为39.8分,整体竞争力水平处于优势地位。

(5)G20集团中所属亚洲的6个国家。这6个国家之间的排位差距比较大,横跨了4个方阵,比如2009年,日本和韩国处于第一方阵,中国处于第二方阵,沙特阿拉伯处于第三方阵,印度和印度尼西亚处于第四方阵;G20中排在在第19位的印度尼西亚与排在第2位的日本相差了17位。从国家创新竞争力的得分来看,6个国家的差距也比较大。2009年,最高分日本为53.0分,最低分土耳其为21.1,前者是后者的2.5倍。总的来看,这6个国家的整体国家创新竞争力排位很小,平均得分为32.5分,整体竞争力水平处于中势地位。

 

(以上内容参见《G20国家创新竞争力黄皮书:二十国集团(G20)国家创新竞争力发展报告(2001~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12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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