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1年9月发布的《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1)》指出,以“九五”末年2000年为起点,至正式公布数据的最新年份2009年,全国城乡综合人均文化消费从214.18元增长至564.94元,人均绝对值增长了350.75元,年均增长指数为111.38。由城乡综合演算的人均绝对值来看,2009年为2000年的2.64倍。
其中,东部地区2000~2009年增长绝对值、九年间年均增长指数皆高于全国平均值;东北地区年均增长指数高于全国平均值,增长绝对值低于全国平均值;中部和西部地区各项增长数值全面低于全国平均值。九年间增长绝对值东北地区约为东部地区的53%,中部为东部的近43%,西部为东部的近40%。
各省域之间城乡文化消费需求及其增长的地区差距也十分明显。
从2000年的情况来看,上海、北京、浙江、广东、天津、江苏、福建、山东、湖南9个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依次高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除湖南以外均属东部发达地区。与此形成对照,吉林、海南、新疆、安徽、山西、云南、河北、黑龙江、河南、贵州、青海、西藏12个省域依次排在全国最后,均属各大区域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皆不足全国平均值的80%,其间黑龙江、河南不足全国平均值的70%,贵州、青海不足全国平均值的60%,最末位的西藏甚至低至全国平均值的18.32%。
2009年的情况显得更加严重,上海、北京、浙江、广东、江苏、天津、福建、内蒙古、山东9个省域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依次高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除内蒙古以外均属东部发达地区。与此形成对照,海南、广西、吉林、四川、河南、甘肃、青海、贵州、云南、新疆、西藏11个省域依次排在全国最后,仍属各大区域的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皆不足全国平均值的70%,其间青海、贵州、云南不足全国平均值的60%,新疆不足全国平均值的50%,西藏甚至低至全国平均值的19.21%。
就2000~2009年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绝对值而言,上海、北京、江苏、广东、浙江、天津、内蒙古、福建8个省域依次高于全国平均值,其中除内蒙古以外均属东部发达地区。与此形成对照,增长绝对值排后的10个省域依次为吉林、青海、湖南、贵州、广西、四川、甘肃、云南、新疆、西藏,大多属西部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的城乡人均文化消费需求增长绝对值均仅为全国平均值的60%以下,其间甘肃仅为全国平均值的50%以下,云南、新疆仅为全国平均值的40%以下,西藏甚至低至全国平均值的19.75%。
(以上内容参见《中国文化消费需求景气评价报告(2011)》,第88~90页、第10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7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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