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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社会保障绿皮书》:目前医疗保障制度不健全,难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医疗负担
来源:  作者:张静鸥   发布时间:2010-07-07

《社会保障绿皮书》指出,目前医疗保障制度仍不健全,难以减轻中低收入群体医疗负担。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部分中低收入群体还没有纳入医疗保障的范围。从低收入人口社会医疗保险的参加率来看,根据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2008年城市低收入人口中参加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分别为24.7%和22.0%,未参加医疗保险者占39.8%;农村低收入人口中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占90.1%,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者占9.0%,与全人群相比,城市低收入人口未参加任何医疗保险的比例明显高于全人群的28.1%。总体上看,收入越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加率越低。从医疗救助来看,针对的主要是收入极低的人口,帮助他们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减轻其大病医疗负担,而对位于极端贫困人口之上的大量边缘贫困人口和相对贫困人口的关注不够。

第二,目前医疗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不足。一是覆盖面不足。部分中低收入群体没有纳入医疗保障的范围中来,而且对处于贫困边缘的人群关注不够。二是个人账户问题。中低收入群体由于缴费能力的不足,个人账户积累不足,难以发挥作用;而高收入人群积累较多,又出现一些过度使用个人账户和恶意浪费的现象;个人账户的设置影响了医疗保障制度的互助共济功能,也造成了一定的管理难题。三是特殊人群问题。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在制度设计和实践运行中未能关注特殊人群。比如,流动人口尤其是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学生的医疗保障问题未能得到较好的解决。四是制度分割问题。目前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分割问题十分明显,表现在具体制度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人群分割等方面,各种人为的分割,严重影响到了制度的公平性。

第三,补偿模式与补偿机制设计不合理。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主要是保大病,对门诊的报销较少,而且只有疾病治疗的报销,对预防保健基本没有报销。仅仅补偿住院费用对减轻医疗负担和灾难性医疗支出的作用十分有限。具体来看,一是补偿方式不合理。目前的补偿方式主要是后付制,即先由患者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去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报销。对于中低收入群体来说,垫付医疗费用成为一个难题,尤其是在患大病时。二是受益面窄。根据调查,最近一次患急性病部分医疗费用报销的只有20%,全部报销的仅占7%;最近一次患慢性病部分医疗费用报销的占30%,全部报销的占5%。三是补偿比例过低。即便在一些有报销的参保人群中,报销比例也比较低。在调查中,认为报销额度低的达45.7%,此外还有40.8%的人认为一般。在第四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中,低收入人口次均自付住院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城乡合计65.8%,城市为55.7%,农村为73.1%。四是补偿限制过多,报销手续麻烦。一方面,设立了起付线,而且有的起付线较高,提高了报销的门槛;另一方面,规定了封顶线,较低的封顶线使得一些患大病的人在可报销额度之外仍然要负担大量的医疗费用。在对报销方便程度的评价方面,还有26.9%的人认为报销不方便,21.7%的人认为一般。尤其是对一些异地就医的人来说,要么得不到报销,要么报销手续非常麻烦。此外,报销药品的目录范围比较窄。中低收入调查对象认为报销药品的目录范围窄的达53.7%,还有36.3%的人认为一般,认为比较宽的仅占10%。尤其是对一些疗效较好的进口西药,几乎没有纳入医疗保障的范围,进口西药要么得不到报销,要么报销比例极低。

(本文摘自《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No.4——2010:让人人享有公平的社会保障》,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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