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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GMS次区域合作已走过二十年历程,政治互信与安全合作滞后是瓶颈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7-05

201274日,由云南大学国家关系研究院大湄公河次区域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发布会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3层蓝厅会议室举行。

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指出,在政治方面,中国政府应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区域外大国和湄公河地区五国的政治关系,以政治互信促经济合作,以安全合作促地区稳定。对于域外大国,中国可本着合作共赢的态度,寻求与其利益的结合点,减少在外交方面受其牵制。对于湄公河地区五国实施的大国平衡战略,中国应给予理解和宽容,在不损害他国的前提下,尊重各国的利益追求。鉴于湄公河地区国际关系的复杂性,中国应该强调中国是湄公河地区发展和合作的积极参与者,而不是领导者,并支持湄公河地区五国在GMS合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在安全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指出,针对区域外大国与湄公河区域内国家的军事合作以及对中国的围堵和遏制,我应该凭借现有优势,加强与湄公河地区五国的安保合作,采用双边与多边相结合的方式,在美日遏制的链条上打开缺口。在非传统安全领域,中国应高度重视解决各种跨境非传统安全问题,以最近建立的中老缅泰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机制为契机,与湄公河流域国家积极商讨并建立多边安全执法合作的新机制,将安全和警务合作拓展至其他领域,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制毒贩毒等跨境犯罪活动。

在机制建设方面,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指出,鉴于当前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应加强同美、日、印等域外大国的沟通与协调,倡导合作,减少竞争。从长远来看,应依托一个多边的、区域性的权威机构或机制来协调各成员国和各机制以及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之间的复杂关系。在适当的时机,中国可推动重构GMS合作框架,即在三年一次的GMS领导人会议机制的基础上,同湄公河地区五国联手筹组类似上海合作组织的大湄公河合作组织,全面提升区域合作功能和机制化水平。只有这样,中国才能占领该GMS合作的制高点,把握主动权。

(以上内容参见大湄公河次区域蓝皮书《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发展报告(2011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6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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