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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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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法治蓝皮书》:2011年,各级政府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情况明显改善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0
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指出,2011年,多数政府机关能够做到按时发布年度报告。据统计,59个国务院部门均按时发布了2010年年度报告,而2010年调研时截至当年年末仍有4家未发布年度报告。43个较大的市中有37家按时公布了2010年的年度报告,与2010年截至年末的调研情况持平,截至年度报告的调研结束,又有1家发布了报告。26个省级政府中有25家按时发布。
但是,年度报告栏目的配置情况不理想。有的政府机关没有年度报告栏目,有的虽有栏目,但年度报告并未在栏目中公开,这导致年度报告的检索困难,影响年度报告的公开效果。国务院部门中,55家有年度报告栏目,其中,2家的栏目中没有2010年的年度报告。较大的市中,40家有年度报告栏目,2家栏目没有发布2010年的年度报告。省级政府中,24家有年度报告栏目,均发布了2010年的年度报告。但是,有的政府机关的栏目只发布2010年的年度报告,未提供之前几年的年度报告。国务院部门中有3家未提供2009年及之前的年度报告,较大的市中有2家未提供2009年及之前的年度报告。
年度报告避重就轻的问题依然没有太大变化,编写标准有待于细化。有的政府机关的年度报告仍然是报喜不报忧,笼统地说明取得的成绩,未涉及本部门存在的不足,难以对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这一点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数据中表现得较为突出。2011年还出现了某些政府部门用往年年度报告充当本年度报告的情况。政府机关对依申请公开数据的公开仍旧不够细致,一些政府部门对依申请公开的核心数据避而不谈、一笔带过。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第215~254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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