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2版《法治蓝皮书》:2011年我国环境立法成效显著,环保公益诉讼获得新突破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0
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指出,2011年,国家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一批重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入修订程序或者已经出台,环境立法成效显著,一批排污标准和技术规范集中发布,相关领域的环境执法继续加强。
2011年,在国家年度立法计划大幅压缩的情况下,环保立法仍稳步推进。环境保护部拟订的《环境保护法修正案(草案)》已提交全国人大,并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不仅吸收了各地成熟的做法,如按日计罚、限期治理、总量控制等环境治理措施,而且涉及了区域限批、环境公益诉讼、环境信息公开等内容。该修正案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环保法与现实脱节、与单行法冲突的问题。
此外,2011年颁布的环保法规还有《土地复垦条例》、《工业污染源现场检查技术规范》、《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察指南》等。同时,环保部还先后确立了《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16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公布了《味精工业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准备修订2003年出台的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根据规划,未来5年,环保部将陆续制定或修订一系列涵盖各个行业领域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以及噪声污染等在内的100项国家标准。
值得一提的是,环保公益诉讼在2011年也实现了新的突破。“自然之友”和重庆市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起诉云南省陆良化工实业有限公司铬渣污染一案,在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获得立案。这是环保公益组织第一次获得环境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具有里程碑意义,首开环保非政府组织介入环境公益诉讼的先河。
同时,该蓝皮书还指出,2011年环境污染事件频发,使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度大为提高。部分地区的大范围空气污染、应否公开PM2.5监测数据引发争议等事件都暴露出环境保护监管还存在问题。
一方面,环境信息公开实施效果不理想。尽管环保部门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公开范围仍有待扩大。并且,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还需要设计更为系统、严格的环境信息强制披露制度。另一方面,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存在严重缺陷。以浙江德清血铅超标事件为例,有关机构编制的环评报告“遗漏”了企业周边500米范围内的113户居民。如何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将是未来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努力方向。
《法治蓝皮书》分析认为,地方保护和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是环境污染频发的重要因素之一。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在多数情况下,或者是因为地方政府贪图经济效益而容忍其存续发展,或者是因为执法部门疏于监管、视而不见。因此,扭转唯GDP是尊的政绩观,树立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政绩观,加强对地方政府、环境保护部门的问责刻不容缓。
最后,《法治蓝皮书》指出,环境保护执法方式还需改进。对违法者的处罚、收费固然重要,但是,只靠处罚、收费还不足以减少环境污染,还需要发挥间接“诱导式管制”的积极作用,疏堵结合,引导企业、个人减少对资源和环境的破坏。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第1~2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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