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2版《法治蓝皮书》:2011年,我国更加注重推动制度反腐败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0
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指出,2011年,我国有关部门更加注重规范公职人员家属就职就业。家属在公职人员管理的行业或者领域任职,从事营利活动容易导致公职人员陷入利益冲突,影响其公正履职,更可能滋生腐败,甚至是当前期权腐败的重要形式。
对此,法治国情调研组2010-2011年“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对策”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无论是公众还是公职人员均认为应当对这种现象进行必要的管制,66.1%的公众和61.4%的公职人员认同对公职人员亲属在其管理的行业从事获利活动情况进行公示。
2011年,法院系统对此作出了较为严厉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规定,法院领导干部和在法院审判、执行、立案、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业务岗位工作的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提供诉讼代理或有偿法律服务的,应离岗回避。但在实践中,配偶或子女违规执业的现象并未得到根除,且如何科学设定为防范廉政风险而限制亲属从业自由的合法与合理界限,仍值得深入讨论。
该蓝皮书指出,目前,预防和惩治腐败还面临一些难题,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关于腐败的认识问题不统一。法治国情调研组2010-2011年“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对策”问卷调查的数据显示,尽管多数人认为,公职人员在履行职务外不得接受管理对象或非管理对象的礼品,但仍然有相当数量的公职人员和公众认为可以接受,这说明在礼品管理和规范上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和误区。有18.4%的公职人员认为可以从事营利性兼职,同时有15.7%的公众对此也持赞同态度。仍有部分公职人员对获利性兼职持赞同态度,这可能是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公职人员兼职现象仍然未得到有效禁止的主要原因。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第1~2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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