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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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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版《法治蓝皮书》:2011年,我国政府透明度明显提高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2-02-20
2012年2月20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指出,2011年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三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各方面推动下,取得了稳步进展,政府信息公开范围逐步扩大,规范化程度逐步提高。
首先,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作用越来越大,且越来越受重视。有关部门还宣布在全国选择100个县(市、区),开展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
其次,政府部门财政经费公开逐步制度化。“公职人员廉洁从政法律对策”调查显示,公众对财政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公开情况关注度较高,76%以上的公众认为公费宴请应当公开“宴请人员情况”、“宴请目的”、“宴请标准”和“宴请花销”信息。
截至2011年5月20日,报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预算的98个中央部门中,有88个公开了2011年部门预算。截至2011年7月31日,70个国务院部门公开了2010年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即“三公”经费)决算支出和2011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
在地方政府层面,北京市对外公布了31个市级部门和单位201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单项审计结果,并公布了44个政府部门2010年的“三公”经费及相关说明;上海市有40个政府部门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
再次,政府更加注重运用新媒体,提升政府管理透明度,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继2010年公安微博大发展之后,2011年,各级政府机关纷纷开通微博,及时与公众进行沟通和互动。
最后,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工作取得进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出台,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诉讼的受案范围、案件审理的具体法律适用。虽然一些规定与理想的政府信息公开司法审查还有差距,但这无疑推动了此类案件诉讼难问题的解决,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与此同时,该蓝皮书还指出,当前政府信息公开还存在某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不能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影响公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问题还不容忽视。2011年的一些案例表明,有关部门错误理解主动公开与依申请公开、错误适用“一事一申请”等规定和制度的情况时有发生。
(以上内容参见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0(2012)》,第1~29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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