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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排名,广东、上海、江苏居前三位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3-03

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政府作用力竞争力排名中,广东、上海、江苏居前三位,其中广东上升了2位。

    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政府作用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08~2009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合成。省域政府作用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等。

    2009年全国各省、市、区政府作用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广东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北京市、辽宁省、山东省、天津市、福建省、河北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湖北省、安徽省、吉林省、江西省、河南省、内蒙古自治区、湖南省、黑龙江省、山西省、海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陕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省、云南省、青海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

    2009年与2008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安徽省、海南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均上升了3位,其他依次为内蒙古自治区(2位)、湖南省(2位)、河南省(2位)、广东省(2位)、甘肃省(2位)、北京市(1位)、天津市(1位)、河北省(1位)、山西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排位没有变化的有7个省区;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省(6位),其他依次为陕西省(5位)、云南省(4位)、江苏省(2位)、辽宁省(1位)、福建省(1位)、重庆市(1位)、湖北省(1位)、四川省(1位)、青海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

    在政府发展经济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天津市、浙江省、安徽省、辽宁省、湖南省。

    在政府规调经济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辽宁省、广东省、江苏省、福建省、黑龙江省、天津市、山西省。

    在政府保障经济竞争力方面,2009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辽宁省、浙江省、北京市、山东省、海南省、江西省、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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