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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治蓝皮书》:应细化并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问责机制
来源:  作者:本网编辑   发布时间:2011-03-02

蓝皮书指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了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但是,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情况看,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等制度都尚未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法律责任,既存在规定不细、不具体的问题,也存在有关部门未依法考核、追究责任的问题。今后,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推进力度还应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实施标准,细化不依法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本篇文章摘自《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9(201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1年3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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