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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区域内部经济综合竞争力差异分析
来源:  作者:张静鸥   发布时间:2010-03-02
蓝皮书指出,从区域内部经济综合竞争力的差异分析来看:

1东部地区10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绝大部分都在上游区,只有河北省处于中游区和海南省处于下游区,其他8个省份都处在全国经济综合竞争力的上游区,并且排位比较稳定,变化不明显,说明东部地区处于绝对优势地位。但在东部地区的10个省份内部,竞争格局也是不平衡的,最明显的差距体现在海南省与其他省份之间,就是同样排在上游区的省份,也存在较大的差距,从竞争力得分看,除上海市以外,北京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得分都在90分以上,而福建省只有60多分,河北省分值只有上海市的一半强,与北京市和广东省的分值也有较大的差距。另外由于竞争力得分的变化,使得处于上游区的几个省份竞争力排位有所变化,其中有江苏省和广东省排位对调,天津市和山东省排位对调,但总体上看,两年之间各地区内部的排位还是相对比较稳定的。

2中部地区6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除江西省处在下游区外,其他5个省都处在中游区,与2007年相比,2008年湖北省、河南省和山西省综合排位波动明显,分布上升3位、下降3位和下降4位,而湖南省和安徽省的综合排位都下降了1位,中部地区各省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不够稳定。从竞争力得分来看,中部地区与上游区各省份得分差距较大,与下游区各省份之间得分差距更小,这说明从整体上而言中部地区不具备明显的竞争优势。中部地区内部的6个省份也表现出明显的非均衡性,湖北省处于中游区的前列,而安徽省处于中游区的末尾,江西省则处于下游区。从地区内部的排位变化来看,湖北省从中部地区的第3位上升到中部地区的第1位,河南省从中部地区的第1位下降到第2位,山西省从中部地区的第2位下降到第3位,这反映了中部地区各省份竞争力相对变化较大。

3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大多数处在下游区,只有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上游区,四川省和陕西省处于中游区,其他各省份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地位,从表2-2的竞争力得分来看,西部地区平均得分只有东部地区得分的一半,表明其竞争力与上游区相比有很大差距,但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相比,很多省份的竞争力得分差距很小,其竞争力劣势就不太明显。但从2007-2008年得分来看,平均得分有所增加,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在缩小,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连续两年处于上游区,说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使西部地区的竞争优势得到加强。从西部地区12个省份的内部来看,同样存在明显的非均衡性,特别是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上游区,在全国处于竞争优势地位,与西部地区其他省份相比,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除内蒙古自治区以外,尽管其他各省份的排位是比较接近的,但从竞争力的得分看,各省份之间的差距也是很明显的。比如,同样是处于下游区,重庆市综合得分是西藏自治区得分的1.65倍。正是由于存在这种明显的差距,使得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的综合竞争力排位相对稳定,除了少数省份排位有所调整以外,没有太大变化。

4东北地区3个省份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位分布越来越接近,2007年辽宁省排在上游区,黑龙江省处于中游偏上,而吉林省处于中游偏下,作为一个整体的区域特征不明显,但是到了2008年,三个省份的竞争力综合排位都有上升,特别是黑龙江省上升了4位,从中游偏下进入中等位置,使得东北地区三个省份竞争力综合排位区域靠拢。从得分来看,2008年显著增加,不但明显缩小与东部地区平均得分的差距,还拉大了与中部地区的差距,说明相对于其他地区,东北地区2008年竞争优势得到较大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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