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蓝皮书指出,2009年是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关键之年。一年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继续加快立法步伐,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及时开展法律清理工作,不断加强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200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了包括《食品安全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人民武装警察法》、《驻外外交人员法》、《侵权责任法》、《海岛保护法》在内的6部法律,修改了《保险法》、《邮政法》、《统计法》等6部法律;国务院共制定和修改行政法规20部。
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目标将要实现。为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将加快立法步伐,适时出台那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性作用的法律。
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部分重要立法值得关注。《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已于2009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提请2010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草案)》也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行政强制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
在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方面,《社会保险法(草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审议。此外,《社会救助法(草案)》、《基本医疗卫生保健法(草案)》等相关法律有望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0年,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带来的一系列挑战,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相关领域的立法将作为形成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立法工作议程。立法机关必将适时修改完善与应对气候变化、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及时出台配套法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新的法律法规,为应对气候变化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参见《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8(2010)》,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2月出版,P2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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