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今年7月,《中国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的发布,无疑是企业公民这个领域最热的话题。本报的两篇报道,均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记者日前特别采访到了本书的编者,中央财经大学中国发展和改革研究院企业公民研究中心主任王再文教授。
记者:王教授您好,企业公民蓝皮书的发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请您谈谈企业公民蓝皮书出版的背景,您觉得本书发布的意义何在?
王再文:《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是第一本较系统对中国企业公民建设与发展的理论及实践进行全面梳理和汇总的书籍,由中国社科院、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工商大学等学术科研机构人员组成的课题组,从2008年3月开始,将近10个月的时间完成的成果。后来,编辑部对课题的初步成果又进行了大概6个月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于2009年7月出版,并推向社会。所以说,《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一个有志于为中国企业公民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力量的学术团队进行的一次开创性的科研成果汇报。
该书的最大特色在于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了“企业公民”的历史沿革和现阶段的研究前沿,全面梳理了国内外理论界研究成果,并对“企业公民”在经济学上进行系统解释。这本书的出版,引起了社会和媒体、企业各界的关注,无论是肯定和支持、还是批评和质疑。我们课题组全体也都感到欣慰,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课题组编写出版《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的初衷就是希望唤起社会各界对中国社会转轨时期企业公民建设和发展问题的关注。
记者:请问,蓝皮书提出的核心理念有哪些?有哪些研究成果更值得媒体和企业关注?
王再文:《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编写的出发点基于企业是一个拥有公民权的企业法人,同时是一个权力与义务(也就是社会责任)对等的经济组织的认识。我们认为,企业公民的内涵显然大于企业社会责任,也认为只谈企业的社会责任似乎更多的是社会对于企业的一种道德谴责或外力压迫。通过企业公民概念的推出,可以明确的界定企业在社会中承担的角色。
需要说明的是,《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是以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跨度为背景进行写作的,重点反映2008年度的企业公民建设和发展。蓝皮书的核心理念可以归纳为一下几点。一是把公民权引入到企业社会责任概念,企业公民应该是权利和责任对等的;二是应该从企业外部的社会环境和企业自身治理两个方面加强企业公民建设,把勇担企业社会责任的意识内化为企业公民的一种本能;三是企业公民建设体现了科学发展观在企业发展中的指导和运用,构建和谐的企业与社会的关系,目前需要树立一种良性的互动机制。企业盛则国家强,要正确处理企业和社会的关系,扭转过去以往只重视企业社会责任而忽视企业所享有的权利。唯有此方能使国家实现协调、可持续发展。
其次,在《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中,涉及到企业慈善责任,我们的论述有以下几个部分。在总报告部分,我们描述的是“企业积极履行社会慈善责任”,“对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更大的贡献”;“中国企业慈善社会责任分析研究”的专题以改革开放30年的时间跨度为背景,对中外企业慈善社会责任的特征进行了分析,通过中国和美国2005年左右的数据对比,发现现阶段我国的企业慈善理念有待成熟,企业慈善活动形式需要多元化,企业慈善责任的规模需要进一步发展;由此,专题部分的中外对比分析和总报告的部分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对中国企业慈善责任的描述和判断。
记者:您多次提到,2008年是中国企业公民元年,为什么提出这个概念?
王再文:2008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注定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留下浓重的一笔,为什么说2008年是中国企业公民元年呢?新中国成立以来,国有企业的发展曾承载了很多的社会责任;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变革和企业创新,以及企业公民理念在国内的传播和普及,使一部分企业积极的响应和实践企业公民,但是普遍还处于一种推广、普及现状。在2008年,“雨雪冰灾”、汶川大地震、三鹿奶粉事件……由于众多社会事件引发的关于“企业公民理念和实践”的社会震动如火山般爆发震撼人心,由此引起的“企业公民理论与实践”的社会争论迅速波及全国。所以,我们可以切身感受到2008年的中国,从政府到民间,从公民到媒体,从企业到社会,都切身感受到了企业公民理念的正在深入人心,企业公民的行动正在深入实践,所以我说,2008年是中国的“企业公民元年”。
记者:在出版本书的调研过程中,有哪些让你难忘的事情,您觉得,有哪些故事可以与企业分享?另外,企业在做合格企业公民的过程中会面临哪些困难?如何解决?
王再文:《企业公民报告2009》蓝皮书的调研写作过程中,确实有些事情让人难以忘怀。我们课题组就是希望能以绵薄之力为目前中国企业公民的建设和发展添砖加瓦,为后来者的研究抛砖引玉。通过编辑本书,我觉得,企业自身对公民建设的认识不足,并缺乏实施经验。从政府角度来讲,政府的政策措施应对企业公民建设的政策支持仍待加强,相关法律法规需要完善。
企业不仅仅是社会的一个经济单位,也同时扮演了一个享有权利、也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公民,在更广的人文价值观上发挥作用。目前,我国企业需要强化企业公民意识,企业要建立起勇于捍卫自我权利、同时自觉履行责任的公民意识。只有坚持企业公民中权利与义务并重的原则,才能更好地提升企业竞争力。
要有效利用主流意识形态的力量,将企业公民建设纳入和谐社会体系的构建中去。要加快创立企业公民外部促进机制。这就需要加快评价体系的建立;加强对企业公民建设的监督;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以政府为主导,鼓励各商业组织、媒体等对优秀的企业公民给予宣传和表扬,树立其良好的公众形象,建立高度的社会公众信任感,从而形成良性循环,持续推进企业公民的建设。
人 民 政 协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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