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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文化产业最为薄弱的环节依然是内容提供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
来源:文化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4-11
    2014年4月1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光明日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4年《文化蓝皮书》发布会暨“文化产业双周论坛(第三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蓝厅举办。
    蓝皮书指出,中国的文化产业是在转型国家体制变迁的夹缝里生长出来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旗帜鲜明地强调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观点,因此与十七届六中全会的《决定》中提出的“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相比前进了一大步。但在强调“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时,又回避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哪个是第一位的问题。这就为新的发展留下了某种政策性不确定因素。
    从目前的情况看,我国文化产业最为薄弱的环节依然是内容提供,而在内容提供环节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的国有文化企业,尽管已经转企改制,但离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还有较大差距。究其原因主要是难以脱离传统的“主管主办”模式,从根本上说还是没有解决如何认识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如何利用资本的力量引导内容生产,以及如何建立一个政府调节市场、市场调节企业、合乎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宏观管理体制等问题。在这些问题上政策信号并未足够清晰。
    从资产分布看,我国文化产业各类别中存在一枝独大的情况——文化生产服务类别占据了整个文化产业资产的1/3。从资产合计比重分布来看,文化生产服务类别比重最大,达到33.99%;而文化内容生产、文化传播渠道、生产性文化服务、文化装备制造、文化消费终端制造都低于平均值16.01%,并围绕10%上下波动幅度不大。
    作为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文化内容生产类别的净资产收益率是六大类别中最低的,而文化传播渠道类别则排名第二,这表明文化再生产内部的结构性差异较大。
    如果对文化内容生产类别做进一步考察,问题更为突出。从文化内容生产类别内部来讲,工业美术品占有绝大比重,以营业收入为例,整个文化内容生产类别的营业收入为8482.46亿元,其中工艺美术品的营业收入为6646.31亿元,占总收入的78.35%,占了一半以上。
    (参见《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p8、16、23,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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