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互联网信息传输领域成为社会资本的投资核心领域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
来源:文化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04-11
2014年4月12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化研究中心、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光明日报》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等单位联合主办的2014年《文化蓝皮书》发布会暨“文化产业双周论坛(第三期)”在社会科学文献出版蓝厅举办。
蓝皮书指出,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分为两大领域,即广播电视提供配套支持的广电传输服务(含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新兴技术为载体的互联网信息传输领域(含2012年重新分类后的其他电信服务文化部分)。2012年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投资规模为583.24亿元,其中传播渠道固定资产投资450.05亿元,无形资产投资133.18亿元;与2011年相比,总投资规模出现快速增长。
互联网信息传输领域是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的重要核心,具有高度的开放性,新事物、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使得该领域的投资规模和营业收入均居行业主要地位。
(参见《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p51~5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4月)
蓝皮书指出,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分为两大领域,即广播电视提供配套支持的广电传输服务(含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无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新兴技术为载体的互联网信息传输领域(含2012年重新分类后的其他电信服务文化部分)。2012年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投资规模为583.24亿元,其中传播渠道固定资产投资450.05亿元,无形资产投资133.18亿元;与2011年相比,总投资规模出现快速增长。
互联网信息传输领域是文化信息传输服务行业的重要核心,具有高度的开放性,新事物、新技术、新商业模式不断涌现,使得该领域的投资规模和营业收入均居行业主要地位。
(参见《文化蓝皮书:中国文化产业发展报告(2014)》p51~5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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