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的评估结果,APEC会议期间北京地区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各项污染物浓度大幅降低,北京市区PM2.5、PM10、SO2、NO2的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22%~59%;京津冀地区4项污染物浓度比上年同期下降25%~49%;京津冀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66%,比上年同期上升25个百分点;中度以上污染天数只占12%,严重污染天数仅1天。
事实证明,APEC会议期间的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效果显著,在遭遇了较强的不利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下,仍然保障了北京的蓝天。北京“APEC蓝”的大气污染防控行动,充分证明了大气污染排放是造成京津冀大气重污染的根本原因,也由此获得了京津冀地区削减不同类型污染排放与空气质量改善之间关系的第一手实验资料,可以为京津冀地区大气污染治理和“一体化”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APEC蓝”增强了我们消灭重污染天气、改善城市空气质量的信心,并用事实证明了京津冀大气污染治理的正确途径有以下几点。
(1)建立重污染天气区域应急联动减排机制。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中东部地区已形成多个城市群,大气污染物的跨区域输送已经是不争的事实,APEC会议期间大气污染防控措施涉及北京市及周边6个省(区、市),有效地保障了北京市的空气质量。为此,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通过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联防联控2015年重点工作》报告,明确了建立京、津、冀、晋、鲁、内蒙古六省区市区域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长效机制。借鉴APEC会议空气质量保障工作经验,率先在京津冀,特别是在北京、天津、唐山、廊坊、保定、沧州六市,建立统一的空气重污染预警会商和应急联动协调机构,逐步实现预警分级标准、应急措施力度的统一,共同提前采取措施,应对区域性、大范围空气重污染,最大限度减缓不利扩散条件下污染物的累积速度,有效遏制污染程度,保障公众健康。同时开展区域性大气污染联动执法,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重点查处非法偷排、超标排放、逃避监测、阻挠执法等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秸秆焚烧、油品质量不达标、机动车排放等区域性污染问题。此外,加强信息共享和经验交流,实现空气质量和重点污染源数据、治污技术和经验等信息共享,共同提高治污水平。
(2)强化本地应急减排措施。APEC会议期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在得到重污染气象条件预报之后,迅速加大了污染防控力度,使北京市在非常不利污染扩散的气象条件下仍然保持住蓝天。因此,摸清本地各类污染源对大气污染的贡献,制定各类不利气象条件下的应急减排方案,是在短时间内有效控制大气污染的有力措施。
(3)加强重污染气象条件预警。APEC会议期间,由于11月3日预测了8~11日的不利气象条件,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从6日起加大了污染防控力度。由于有了前3天防控实施的基础,有效地控制了大气污染的发生。从污染防控措施的实施到空气质量的提高需要一定的时间,针对重污染气象条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减排方案也需要一定时间,因此,重污染天气预警需要有足够的提前量,需要开发10~30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技术。
(参见《气候变化绿皮书:应对气候变化报告(2015)》p185-18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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