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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所有制成功推进的关键在于调动国企和民企的积极性
——《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5)》指出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5-11-19

  2015年11月18日,由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5)》发布会在京召开。

  蓝皮书指出,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企和民企都存在诸多“潜在”的利好,之所以说“潜在”,是因为上述利好的兑现还需要依赖制度的完善与政策的保障进行配合。一项改革能否顺利推进,除了中央的合理统筹规划之外,还需要地方与基层的积极配合。目前中央层面已经将混合所有制改革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因此混合所有制改革成功的关键在于能够实现国企与民企双方的共赢,从而激发各自的积极性。目前,尚存在以下几点担忧。

  第一,垄断行业国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可能不高,虽然混改有利于行业发展,长期来看国企也有望从中获益,但垄断企业自身经营状况并未出现严重问题,改革的紧迫感不强。同时国企要想吸引民资,就需要放开一些优质资产,这与自身利益存在一定冲突,而对于国资委和财政部来说,由于垄断领域的国企是盈利的主力,可能其也会缺乏引入民资的动力。因此垄断行业改革的动力可能更多的是来自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而在这种被动前进的情况下,顶层设计在基层的落实情况可能会打折扣。因此,如何激发垄断行业国企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是政府需要面对的问题。

  第二,从国资管理层面来看,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的担忧或是导致国资委难以放开手脚改革的桎梏。这一问题的解决需要对国有产权和非国有产权进行清晰的划分,并且对国有资产流失做出明确的界定并制定详细的衡量方法,如此则国企和民企在混合过程中都能明确各自的行为边界,解除政策不清晰造成的对未来政策风险的担忧。

  第三,对民企来说,最担忧的问题可能是混合之后其地位或话语权的问题。由于国企通常资产规模庞大,在混合过程中民企如要获得控股地位对资金量的要求很高,多数民企可能不具有这一实力。如果股权比例较低,民企能否真正参与到企业经营决策中则存在未知数。如果不能获得相对公平的话语权,依然是国企一股独大,那么提升国企经营效率等利好也就无从谈起,甚至民企反而可能被国企拖累。此前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曾表示不控股就不参与国企改革,正是反映了这一担忧。

  第四,民企担心的另一个问题在于混合之后的退出机制问题。一旦混合不成功是否能够顺利退出。对于参与上市公司混合的民企来说,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可以较便利的实现资本退出,但对于非上市企业来说,是否具有退出的渠道以及股权的流动性都可能成为退出的阻碍。因此一方面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增加企业股份的流通渠道,另一方面可以制定相关政策促进股份在企业内部流通,如推动员工持股、公司回购股份等制度建设。

  第五,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如何确保市场公平竞争的问题。一方面,国企的部分社会职能需要剥离,如退休职工的安置等,否则,在背着沉重包袱的前提下要求国企与民企公平竞争是不现实的。另一方面,以往即便在竞争性行业中,国企也能够获得政策层面更多的支持,形成对民企的不公平竞争,今后在竞争性领域,政府需要在国企与民企之间一碗水端平,破除国企在资源获取等方面的优势,才能真正发挥混合所有制的效果,否则混合所有制的结果可能只是部分民企与国企分享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加剧市场的不公平竞争。

  第六,除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外,其余几项改革也存在难点与阻力。例如从“管资产”转向“管资本”意味着国资监管层面的权力划分需要重构,在国企与国资委之间加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必然意味着国资委需要将一部分权力下放。而从人事任命角度来讲,在党管干部的原则下,央企高管,尤其是“一把手”的任命依然采用行政化选拔方式,这也是造成政企不分、效率低下的原因之一,而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中高管人事任命的市场化必然牵涉国资委和中组部的利益,可能面临一定的阻力。

  (参见《中国上市公司蓝皮书:中国上市公司发展报告(2015)》p198-19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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