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皮书观点

要正确看待自贸区作用:自贸区越多越好?
——《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8》指出
来源:城市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5-09-30

  2015年9月2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8》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指出,从国际自贸区发展趋势上看,经济发达的国家和地区更多依靠本国综合、便利的边境服务软环境促进经济发展,较少设立自贸区。目前,欧盟的自由贸易区分为两类:Ⅰ型和Ⅱ型两种类型自由区。Ⅰ型自由区采用物理围网管理方式,以围墙或栅栏等实体障碍物加以隔离,进出区货物一般均需加以核查。Ⅱ型自由区采用海关保税仓库管理方式,利用海关核查账册的方式来进行监管,监控较为复杂,货物进出需提出登记申请。大陆法系的国家多设立Ⅰ型自由区,英美法系的国家多设立Ⅱ型自由区。以欧盟为例,过去10年自贸区数量总体上呈不断下降的趋势。2002年欧共体10个成员国共有22个Ⅰ型自由区,9个Ⅱ型自由区。而根据2008年出台的《欧共体现代化海关法典》,欧盟Ⅱ型自由区全部取消,Ⅰ型自由区数量不断萎缩。因此,到2013年,欧盟平均每个国家仅有2个Ⅰ型自由区。但是,对于处于经济上升时期的国家或地区,往往需要更多地依靠特殊边境政策促进经济发展。数据显示,2008~2012年间,欧盟新设立的Ⅰ型自由区主要来自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其中最多的国家是波兰和保加利亚,分别设立了7个和6个Ⅰ型自由区。因此,对于未来中国经济增长和城市经济发展而言,并不是自贸区数量越多越好,不能简单地以不断扩大自贸试验区数量来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推动中国经济增长。事实上,发展自贸区的最好结果恰恰是将自贸区从一地一市推广到全国,并最终降低自贸区数量乃至消除自贸区。

  (参见《城市蓝皮书:中国城市发展报告No.8》p12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9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