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5年8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民族发展蓝皮书: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15)》在京举行。
据国家统计局对农村住户的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分析,2000~2010年,按照当年国家贫困标准,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且贫困程度缓解的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从2000年的3144万人下降到2010年的1034万人,共减少2110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00年的23.0%下降到2010年的8.7%,减少了14.3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贫困发生率之差,从2000年的12.8个百分点降低到2010年的5.9个百分点。
2011年年末,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农村扶贫标准。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使更多的低收入人口纳入扶贫范围,这就导致2011年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大增加。2011~2013年,按照国家新的贫困标准,民族地区贫困人口从2011年的3917万人下降到2013年的2562万人,共减少1355万人;贫困发生率从2011年的26.5%下降到2013年的17.1%,减少了9.4个百分点;与同期全国贫困发生率之差,从2011年的13.8个百分点降低到2013年的8.6个百分点。
在国家和东中部各省的大力扶持下,在民族地区各省区自身努力下,近十多年来,民族地区的贫困人口减少,贫困发生率降低,贫困程度缓解的速度快于全国平均水平。但直到目前,民族地区仍是我国农村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反贫困难度最大、返贫率最高的地区。据统计,2000~2010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由33.4%上升到38.5%,呈增加趋势,表明该时期贫困人口进一步向民族地区集中。
按照国家新的扶贫标准,2013年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为2562万人,贫困发生率为17.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8.6个百分点。民族地区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31.1%,是其农村人口占全国比重(15.4%)的2倍多。说明2013年民族地区虽然减贫成绩可喜,但与全国相比,减贫任务仍然艰巨。另外,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有贫困人口2040万人,占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的79.6%。在扶贫开发的新阶段,民族地区仍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地区,西南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更是重中之重。
(参见《民族发展蓝皮书:中国民族发展报告(2015)》p65、7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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