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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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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新区坚守“两条底线”,努力实现“绿色崛起”
——《贵安新区发展报告(2014)》指出
来源:贵州蓝皮书  作者:丁凡   发布时间:2015-07-28

  2015年6月24日,由贵州省社会科学院 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贵州蓝皮书《贵安新区发展报告(2014)》。

  贵州作为长江、珠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其最宝贵、最富竞争力和最具潜力的战略资源。作为国家级新区,建设生态文明示范区是贵安新区肩负的三个重大使命之一,对新区而言,其核心竞争力就是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后发优势。面对新的形势,贵安新区要充分利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坚持生态文明理念,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中实现“绿色崛起”,努力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

  1.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贵安新区管理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黔府发〔2014〕27号)规定,贵安新区管委会被赋予省级环境污染防治、生态建设保护、城市绿化建设等方面的审批、核准、备案和管理权,要求进一步落实生态保护自主权,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加大对现有规划的执行力度,以产业选择规划,以规划明确思路和路径,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土地和城市空间的三规合一,实现城乡统筹、国土开发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严格执行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控制目标三条红线,确保水资源合理配置和节约、保护。严格执行国家下达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红线,确保排放达标和环境质量稳定改善。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对水土资源、环境容量超载区域实行限制性措施,对特殊区域实施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管理。建立社会化环境、土地、资源等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创建国家级绿色低碳新区。

  2.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资源环境管理制度、环境评价制度、环境补助制度、公众参与制度等新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强化对红枫湖汇水范围、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以及湿地、水源保护区、水系等生态敏感区的保护。完善能源、水、土地节约集约使用制度,健全分级行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积极推广新区环保执法网格化管理,建立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举报和社会监督制度。在各相关区域划定水源保护线等区域范围内统筹考虑该区域产业布局规划。根据企业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级别及潜在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管理,对恶意偷排造成环境污染者,严肃追责。将生态环境方面的指标纳入新区干部年终考核重要内容,增强干部的环境责任意识,为新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3. 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

  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建立健全新区资源开发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建立横向生态补偿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污权交易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节能、碳排放权、水权交易试点。建立松柏山水库、红枫湖水库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4. 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坚守“绿色”底线,对高能耗、高污染产业及入驻企业进行严格的把关和审查,凡是列入国家最新颁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项目,一律不予引进。坚持“跳出能矿抓工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电子信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文化旅游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高效农业等产业,寻找产业突破口,瞄准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创新产业发展模式,推进工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高起点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以项目为载体,积极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扶持。紧盯国际国内500强企业,加大对接力度,精心谋划引进一批超10亿元、超50亿元甚至是超百亿元的大块头、大投资的战略支撑项目,增加项目储备,集聚发展后劲,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现代化生态文明新区。

  (参见《贵安新区发展报告(2014)》p20-2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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