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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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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全面推进海洋综合管理的实施
——《中国海洋社会发展报告No.1(2015)》指出
来源:海洋社会蓝皮书  作者:海洋社会蓝皮书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7-13

  2015年7月10日,由中国社会学会海洋社会学专业委员会、中国海洋大学社会学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海洋社会蓝皮书:中国海洋社会发展报告No.1(2015)》发布会在北京与长沙两地同时举行。

  从海洋社会发展的大趋势来看,海洋事业各领域的多元化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因此,各领域之间合作、协调、沟通机制的建立已成为难以回避的任务,在国家层面的战略规划指引下,对各项海洋事业全面推行综合管理势在必行。

  目前,我国海洋法制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海洋事业各领域的基本法的立法工作,这项立法将有助于确立我国海洋社会秩序的调整原则,理清海洋事业的层次体系,明确当前海洋事业中的重要任务;同时,也应对目前海洋法制体系进行差缺补漏,致力于我国现有海洋法律法规的梳理与整合,不断完善这一体系。国家海洋管理的相关部门之间显然亟需建立海洋综合管理体制,需坚持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海洋行政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和指导,理顺国家与地方政府中的海洋管理部门各自的职责所在,减少职能交叉和重叠,增加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资源共享机制。海洋科技研发也需要以国家重大课题的攻关为主要任务,实施跨部门、跨学科的科学研究。面对海洋环境问题,我们应逐步建立海洋环境宏观调控机制,按照统一的监测方案与技术标准,组织开展对全国各海域环境的监测,并对海洋生态资源环境实施分类管理,对海洋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实施协调管理。

  (参见《海洋社会蓝皮书:中国海洋社会发展报告No.1(2015)》P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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