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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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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要引入“区域治理”理念,建立有效的跨行政区协调机制
——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指出
来源:北京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7-01

  2015年6月23日,由北京市社会科学院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

  目前中国跨地区的协调机制难以建立,一方面是缺乏有权威的协调组织机构,另一方面也缺乏“区域治理”的意识和方法创新。十三五时期要正式引入“区域治理”的理念,加强对中国特色的区域治理的研究。总体上,中国的区域治理要以跨行政区经济一体化为导向,通过政府、社团机构、企业和居民的共同参与,采取区域规划、区域协作组织、行政区划调整、区域自治和立法等手段,处理多方面的地区冲突与摩擦,力求实现产业分工协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协防共治、要素流动市场配置等治理目标。当前,针对区域城市间普遍存在的行政分割和区域壁垒,要考虑制定一体化法律法规,明确提出一体化发展任务清单,将其直接与政绩考核指标挂钩,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的考核体系。同时,健全区域协调机构,考虑设立由上一级政府牵头组织的有权威的区域协调委员会,并重视发挥政府、协会与企业的不同作用,促进区域主体参与多元化。

  (参见《中国区域经济发展报告(2014-2015)》p5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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