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4年以来,北京市坚持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衔接办法,稳步提高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加快社会救助城乡统筹,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支出型”贫困救助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健全困境儿童等特殊人群的福利政策,提高优抚保障水平,鼓励发展慈善事业。建立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完善支持政策,积极推动养老、健康服务业发展,建设80个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立一批小型社区养老机构,推行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卡,发展“医养结合”服务。
1. 工资性收入增长机制不断健全,但低收入群体收入标准尚待提高
2014年以来,北京市继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合理的收入增长机制,增加城乡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收入。2014年1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调整北京市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京人社劳发〔2014〕29号),将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10%,为每小时不低于8.97元、每月不低于1560元;2014年6月,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发布北京市2014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有关问题的通知》,引导企业结合本行业自身特点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编制了《2014年北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人工成本状况》,引导企业参考市场价格水平合理确定本企业薪酬水平。但是,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统计局2014年6月公布的北京职工平均工资数据,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仅相当于全市职工平均工资的26.9%,低收入群体收入标准尚待进一步提升。
2. 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政策有待完善
2014年1月底,北京宣布集中上调7项北京社保待遇标准,惠及300余万人。综合来看,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自1994年至今已调整22次,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也建立起正常调整机制。2014年8月,北京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暨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居发〔2014〕177号),进一步完善了北京市职工养老保险与居民养老保险间的衔接政策,但政策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相关社会保障体系整改工作尚待有序推行。
表1 2014年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情况
待遇标准名称 |
2013年标准 (元/月) |
2014年标准 (元/月) |
增长额 (元) |
增幅 (%) |
|
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 |
2773 |
2923 |
150 |
5.4 |
|
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
伤残津贴 |
3092 |
3394 |
302 |
9.8 |
供养亲属抚恤金 |
1776 |
1819 |
43 |
2.4 |
|
企业最低工资标准 |
1400 |
1560 |
160 |
11.4 |
|
失业保险金标准 |
946 |
1066 |
120 |
12.7 |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
390 |
430 |
40 |
10.3 |
|
福利养老金 |
310 |
350 |
40 |
12.9 |
|
城乡低保标准 |
城市低保家庭月人均 |
580 |
650 |
70 |
12.1 |
农村低保家庭月人均 |
460 |
560 |
100 |
21.7 |
|
城乡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
740 |
850 |
110 |
14.9 |
3. “医养结合”工作有序推进,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有待提速
为积极推动医疗和养老资源结合,构建“医养结合”服务模式,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在满足入住老年人医疗服务需求基础上,充分利用周边医疗服务资源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合作。建立会商协调机制,采取协议合作、配套设置和独立建设医疗机构等多种方式实现养老机构的医疗保障功能。建立联合审批制度,区县民政局、卫生局和人力社保局成立联合指导组,对确定的医疗合作项目及提出设置医疗机构申请的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及时给予帮助指导和审批工作。为加快北京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切实解决首都百姓最迫切的养老服务需求,2014年7月15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医疗保险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京人社医发〔2014〕152号)。启动了第21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增补认定工作,其中对社区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进一步实行政策倾斜,全力推进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建设,使社区养老的服务保障效能得以充分发挥;但对于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建设进度有待提速。
(以上内容参见《北京公共服务发展报告2014-2015》p007-009,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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