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近期,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发布了《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 No.2》。
2010年5月,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根据报经国务院批准的统筹各项土地资金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的有关部署,分别与河北、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湖北、广西等10个省级人民政府签订了《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协议》,提出以整体连片土地整治为抓手,以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为目标,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在全国发挥示范作用。
为全面总结评估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以下简称示范省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和取得的综合效益,国土资源部2014年组织开展了示范省建设综合成效评估。评估结果显示,10个示范省按时完成了部省协议确定的建设任务,共实施示范建设子项目1094个,实际整治总规模2930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322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84.4万亩,整治后耕地质量等别提高了0.84~1.7个国家利用等,合计提高粮食产能66.89亿斤。
蓝皮书指出,10个示范省立足本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资源省情,大力推进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夯实了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新农村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成为“十二五”期间土地整治工作的突出亮点。共建成田间道路10.25万千米,农用桥1.96万座,涵管41.62万座,农田道路通达度达到90%,新增机耕面积1716万亩,改善了项目区农业交通条件;新建灌、排渠(管)道14.94万千米,衬砌渠道2.67万千米,新建机井5.33万口,水闸3.28万座,泵站1.68万座,蓄水池0.14万座,渡槽0.19万座,堰塘水窖1.56万座,建设输配电工程2.53万千米,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平均提高17.5%,新增和改善防涝面积1006万亩,有效解决了农田灌排“最后一公里”难题;栽种防护林木2464万株,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46万亩,成片治理了盐碱地,促进了农田生态系统的稳定;硬化村屯道路5340.79千米,新建或改建村庄排水设施1911.78千米,促进了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改变了农村脏乱差面貌,改善了综合人居环境;运用增减挂钩政策,复垦空心村零星居民点土地11.43万亩、工矿废弃土地0.71万亩,节余土地指标流转到城镇,拓展了城镇建设用地空间7.52万亩,有效解决了工业化城镇化缺土地、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等问题,撬动了农村投资,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通过土地整治改善了耕地的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农业生产成本平均降低15%左右,增加了项目区群众农业生产收入、地租收入和务工收入,有效拉动了农村地区消费需求;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普遍促进了农村“两委”主体作用的发挥,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提高了乡村治理水平。
一些省份将土地整治与血防工作相结合,有效防治了血吸虫病。如江西省和安徽省采取疏通清理、硬化沟渠、兴建沉螺池等措施消灭钉螺,治理面积达到69.41万亩;湖北省洪湖市实施“兴地灭螺”土地整治项目14个,投入资金4.7亿元,防治钉螺面积35.43万亩,血吸虫病感染率由2011年的2.1%下降到2014年的0.6%。
一些省份将土地整治与扶贫开发工作相结合,加快了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如河北省将太行山前12个国家级贫困县纳入示范省建设范围,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县域经济发展;内蒙古、广西等省份把示范省建设与促进“老、少、边、贫”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相结合,促进了移民搬迁和生态建设,维护了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和谐稳定。
(参见《土地整治蓝皮书:中国土地整治发展研究报告 No.2》p71-75,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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