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融资租赁在社会资本形成、拉动产业升级、促进就业以及扩大出口等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2007年1月底银监会修改《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允许国内商业银行介入金融租赁”,并陆续批准了由商业银行所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与此同时,天津、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了一系列鼓励租赁行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在我国金融业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我国融资租赁业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时期,企业数量和资产规模大幅增加,租赁业务范围逐步扩大,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得到快速提升。我国融资租赁行业总体规模不断提升,截至2014年底,融资租赁企业总数超过2000家,增长速度为100%。融资租赁合同余额超过3万亿人民币,增长速度超过50%。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与商业银行、信托、保险等传统金融行业有较大差距。我国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仍然远远低于欧美发达国家15%~30%水平,这充分反映了融资租赁这一金融工具服务实体经济服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当前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租赁企业融资渠道单一、缺乏完整产业链、监管制度不健全、专业人才匮乏、缺乏配套政策支持等诸多问题。
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远不及欧美等融资租赁业发达国家,这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中央政府至今未出台专门针对融资租赁业的发展规划,缺乏配套政策支持,部分地方政府出台了推动租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存在政策零散、力度不够等问题;二是缺少完善的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国外发达国家融资租赁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政策支持就是来自于税收优惠领域,我国财税部门尚未制定专门针对融资租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缺乏保险政策、信贷政策等综合优惠政策支持,在融资租赁承租人和出租人所办理的保险中也没有体现政府的专门政策支持;当前信贷政策无法满足融资租赁业,这一资金密集型产业发展所需的巨大融资需求。
全球租赁业格局也将面临调整,表现为发达国家的融资租赁市场渗透率接近饱和,新兴市场国家融资租赁业发展呈后来居上之势。结合我国租赁市场发展阶段、国内外经济环境,我们提出推动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如下:一是多渠道解决租赁企业的融资问题;二是探讨建立行业监管的部际协调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大对租赁行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四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作用;五是积极推动建立融资租赁登记制度;六是加快融资租赁专业人才的培养;七是鼓励部分地区开展“先试先行”。
(参见《融资租赁蓝皮书: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2014-2015)》p1-21,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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