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发展水平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合成。省域发展水平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工业化进程竞争力、城市化进程竞争力、市场化进程竞争力。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发展水平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江苏省、广东省、浙江省、上海市、北京市、福建省、山东省、重庆市、天津市、江西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为: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四川省、辽宁省、河北省、河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吉林省、海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贵州省、山西省、青海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甘肃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湖北省(5位),其他依次为贵州省(4位)、江苏省(2位)、湖南省(2位)、河南省(2位)、福建省(1位)、山东省(1位)、海南省(1位)、重庆市(1位)、四川省(1位)、甘肃省(1位);有9个省、市、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1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北省(5位),其他依次为天津市(3位)、辽宁省(3位)、黑龙江省(2位)、云南省(2位)、山西省(1位)、浙江省(1位)、广东省(1位)、青海省(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
在工业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广东省、福建省、上海市、江苏省、天津市、黑龙江省、北京市、四川省、浙江省、江西省。在城市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为广东省、浙江省、江苏省、北京市、上海市、山东省、福建省、重庆市、湖北省、江西省。
在市场化进程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为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山东省、河北省、福建省、辽宁省、广东省、重庆市、江西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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