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可持续发展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1~2012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和合成。省域可持续发展竞争力评价指标包括:资源竞争力、环境竞争力、人力资源竞争力。
2012年全国各省、市、区可持续发展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福建省、海南省、黑龙江省、北京市、内蒙古自治区、广东省、山东省、浙江省、河南省、安徽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陕西省、天津市、广西壮族自治区、山西省、湖北省、江苏省、上海市、吉林省、湖南省、江西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辽宁省、西藏自治区、云南省、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甘肃省、四川省、贵州省、河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青海省。与2011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4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湖北省(8位)和海南省(8位),其他依次为上海市(7位)、安徽省(7位)、湖南省(6位)、云南省(3位)、陕西省(2位)、河南省(2位)、贵州省(2位)、黑龙江省(1位)、浙江省(1位)、广东省(1位)、四川省(1位)、甘肃省(1位);3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4个省市,下降幅度最大的是河北省(9位)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9位),其他依次为天津市(6位)、山西省(6位)、辽宁省(6位)、江苏省(3位)、北京市(2位)、山东省(2位)、重庆市(2位)、内蒙古自治区(2位)、江西省(1位)、广西壮族自治区(1位)、西藏自治区(1位)、宁夏回族自治区(1位)。
在资源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山东省、辽宁省、吉林省、青海省、海南省。在环境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海南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陕西省、江西省、重庆市、广东省、天津市、贵州省、湖南省。
在人力资源竞争力方面,2012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为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天津市、山东省、河南省、安徽省、湖北省、福建省。
0 人参与 0 条评论(查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