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及随后上海和浙江公布的试点方案勾勒了我国新高考的蓝图。高考是指挥棒,高考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新高考将如何引导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又将对考生、教师以及中学和大学带来怎样的机遇和挑战?
2015年《教育蓝皮书》指出,学生自主选学选考将成改革突破口。新高考的重要指导思想之一是增加学生的选择性,促进学生兴趣、特长和个性的发展。为此,新高考在考试类型、考试科目和考试组织上进行了重大变革,学生的选择性将大大提高。在考试类型的选择上,新高考实行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通过普通高考进入职业院校的人数减少,高中学生需要在职业教育还是普通高等教育两条不同发展轨道之间提前选择。在考试科目的选择上,新高考要求普通高校招生中打破传统的“文理分科”,考试科目采取“3+3”制,即考生考试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数、外3科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在上海和浙江,考生将分别有20种和35种考试科目组合的选择。在考试时间和频率的选择上,新高考将在外语考试中为学生提供两次考试的机会,浙江的试点方案一年安排两次学业水平考试、全科开考。
《教育蓝皮书》认为,选修制将带动高中教育全面改革。选考科目制的实行将使我国中小学长期普遍实行的行政班级制将难以适应,迫使学校推行新的教学组织形式,以配合课程的多样化实施,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实行选修选考制后,对高中学校最直接的影响将是走班制的普及化;它不仅是教学组织形式的改变,还将进一步导致学分制、分层教学、跨年级选课制的产生。选修制带来的另一变化是学生学业指导的强化。高中学业指导不仅要包括对学习科目选择、学习进程安排、学习方法辅导等,更重要的是要了解各高校的不同要求,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学习建议。
新高考带来的另一个趋势是高校多元自主招生将逐步推广。新高考方案中,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参考依据”,与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起纳入招生评价体系。浙江省正在试点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模式中,高考成绩可以只占综合成绩的50%,高校组织的综合素质评价可以占总成绩的30%-40%;即百分制的综合素质评价中10分的差距,最多时需用60分的高考成绩才能弥补。在此情况下,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可能成为决定性的因素。这意味着高校将拥有高度的招生自主权。为此,高校需尽快学会根据学科、专业和发展的需要“按需招生”。如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地评价、筛选出适合高校和学科特点的优秀学生,将是高校需要共同面对的难题。高校不仅要研究制定一整套适合自身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需要的招生标准、条件和程序,还需培养、建立一支大规模、高素质、专业化的招生队伍,并建立健全招生权力的自我约束机制。
招生的改革也将加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新高考改革方案将“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招生录取批次”、“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上海方案已决定从2016年起合并本科第一、二批招生,并提出“探索学生多次选择、被多所高等学校录取的可行性”;浙江方案将实行“专业+学校”的志愿填报方式,“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在这种招生模式下,考生将拥有更多的选择权和主动性,高校及其学科专业的质量、特色将可能取代“高校名气”而成为考生入学选择的主要因素;一些被划入“二本”、“三本”的特色高校(尤其是民办高校)及部分专业有望冲出重围、脱颖而出,一些重点高校的冷门专业也可以摆脱追求高分的枷锁,招收对专业有兴趣的、真正适合的学生,一些办学声誉差、质量低的专业则很可能因招生困难而被淘汰。高校生源结构的多样化以及在生源质量上出现的新特点,将使高校按专业招生、从大一开始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将遇到诸多困难。上海试点方案已经要求高校“按学科大类(或专业)自主提出选考科目范围”,浙江方案则明确规定“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这就意味着按高校按专业大类招生甚至不分专业招生将成为一种趋势;随之而来的很可能将是大学一年级不分专业,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和专业定向,从二年级开始分专业培养。这一培养模式的改革很可能导致大学内部各个学科专业“抢夺大一新生”的局面,如何向新生开出高质量、有吸引力的通选课,如何通过这些课程去有效鉴别、挑选有专业兴趣和发展潜力的学生,又将成为各学科专业必须面对的课题。如何培养出创新型、个性化的高级专门人才,应该成为这一轮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主题。
(参见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P14~22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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