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4月20日发布的2015年《教育蓝皮书》指出,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于2014年在12个省区市为期一年的调查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犯罪人数稳中有降,但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数据显示,认为该趋势“严重”的管理人员占所调查人员的48.1%,认为该趋势“降低”的占45.9%。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趋于低龄化,据调查,2001年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占12.3%,2014年该比例上升到20.11%。值得注意的是,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增加未来社会中惯犯和累犯的可能性,并且这一趋势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的重要指标。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被调查管理人员认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是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16.9%),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治理机制中要重点考虑的因素。
具体而言,不良家庭因素包括不良的家庭结构、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不完善家庭的经济文化环境。统计结果显示,在不良家庭结构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发生犯罪冲动,实施越轨行为,进而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良家庭结构体现为松散型的家庭(如留守儿童家庭、未成年人离家打工家庭)、流动式的家庭(如未成年人跟随打工父母到城市生活家庭)、残缺的家庭(如父母去世、父母有在监狱服刑情况的家庭)三种形式。数据显示,“留守未成年”、“流动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中分别占到27.3%、26.9%。
父母教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心理健康以及行为等具有重要影响,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主要包括粗暴型和放任型。粗暴的家庭教养方式造成的严重后果是,未成年人学习、模仿父母的暴力行为,变得冷酷和好打斗,调研中管教所的未成年人经常被父母打的比例(15.2%)远高于普通学生(2.6%)。放任的家庭教养方式则忽略了对未成年人应有的教育责任,一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家庭没有对品德教育给予足够的重视,管教所的未成年人父母不关心孩子交什么朋友(20.2%)、成绩(18%)的比例远高于普通学生(6.4%、3.3%)。
家庭经济条件是否优越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中,由于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取而代之的是,家长以物质方式来满足孩子。另一方面,贫困的家庭里经济拮据,当未成年人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而家长又没有帮助孩子树立起良好的金钱观,会使未成年人心理失衡;未成年人为了满足物质需求,走上犯罪的道路。家庭文化环境给未成年人带来的影响同样重要,父母文化、职业水平较低可能诱发多种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因素。由于家长自身的文化职业水平限制,家长面对社会压力、家庭不和等状况时,容易将自身的负面信息传递给未成年人,有的甚至对未成年人态度恶劣。并且,一些家长的文化水平不高,工作地位较低,因此将希望寄托在未成年人身上。一旦未成年人没有达到家长的期望,家长则难以接受这样的结果。
2015年《教育蓝皮书》建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创建科学的家庭教养方式,给未成年人正确的关爱,积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经济习惯,科学地培养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一方面家长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用自身的勤劳观念影响未成年的经济价值观念;完善和谐的家庭结构,提高家庭婚姻质量,父母在生活中彼此理解、相互体谅、多做沟通,政府和社会也要给予家庭一定的支持与引导。
(参见教育蓝皮书《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P196~206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4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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