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书观点
2015年4月16日,由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5)——协同创新研究》在京发布。
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突破多年来制约京津冀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性障碍,通过制度创新,为推进京津冀交通、产业、城镇、生态、社会一体化开辟道路,提供制度保障。当前制约区域协同发展的体制障碍主要是:“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导致区域协同发展缺乏利益纽带;忽视差异性、不考虑功能定位的政绩考核制度导致无序竞争;“强政府、弱市场”运行环境及社会组织发展不足等导致区域协同缺乏活力与动力;区域协调机制不健全、区域本身的特殊性导致区域协同存在天生的弱质性。
为此,在区域协调机制方面,应尽快建立横向协商与纵向协调相结合的组织框架,成立“决策层-执行层-咨询层”的管理体制,积极发展区域内社会服务组织;在配套制度方面,应积极创新政绩考核制度、财政税收制度、投融资体制、社会保障制度以及对问题区域的援助政策,完善区域法律制度;在运作机制方面,要构建区内优质资源共享机制,创新区域生态补偿机制,完善教育、医疗、就业等公共服务共享机制,完善区域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机制等。
(参见京津冀蓝皮书:《京津冀发展报告(2015)——协同创新研究》p178-17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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