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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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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推进法律体系的完善 2014年立法工作呈现出更加精细化、体系化的特点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15年《法治蓝皮书》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23

  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与会专家总结了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分析了中国法治发展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展望了2015年中国法治发展形势,并正式发布了201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2(2014)》。

  据统计,201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共制定法律2部,修订法律5部,修改法律5部(见表1),废止法律1部,立法解释8项;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6部,修订行政法规3部,修改行政法规29部,废止行政法规3部(见表2 );国务院各部委制定或修改了部门规章150余件;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和地方政府制定或修改地方性法规规章900余件。

  蓝皮书指出,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和不断完善,2014年的立法工作继续向精细化的方向发展,具体体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突出立法重点,加强财政金融、环境保护、国家安全等领域的立法;二是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引领作用,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三是加强地方立法和配套立法,增强法律规范的系统性;四是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五是立改废释并举,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增强法制的统一性;六是推进立法项目论证、法律案通过前评估和立法后评估制度,立法更加科学。

  蓝皮书强调,“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坚持立法为民,着力民生领域立法,依然是2014年立法工作的一个重点。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南水北调工程供用水管理条例》的制定,食品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民生领域立法和修法步伐加快,这些立法充分回应了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

  此外,开门立法是保障立法民主性的关键举措。201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立法法》《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和草案二次审议稿、《广告法》《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和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以及《航道法》《反间谍法》《反恐怖主义法》《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共向社会征集8.3万余条意见。

  蓝皮书指出,向社会公布法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是坚持开门立法的重要举措。2014年,公开征求意见工作机制出现了两个新亮点,一是法律草案的二次审议稿公开征求意见逐步作为一种制度坚持下来,二是建立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最后,蓝皮书分析认为,2015年的立法工作应着力填补两项立法空白:一是,针对反腐败立法尚存在权力运行制度不健全、惩治腐败的规则较为分散、欠缺反腐败综合性立法等不足,加快推进国家反腐败立法;二是,针对互联网广告、互联网交易、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和竞争秩序建构等领域法律规制的阙如,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蓝皮书还指出,2015年的立法还将继续推进司法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的配套立法,继续推进民生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理和城市建设等领域的立法。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2015年,《立法法》修正案实施后立法将发生一些新的变化,特别是“社区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获得地方立法权,地方立法将迎来新的发展和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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