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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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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政府有序推进,但公开质量有待提升
——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的《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20

  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政府透明度指数报告》。

  法治蓝皮书指出,根据2014年对54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9家较大的市政府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评估,政府信息公开在如下方面的亮点值得关注。

  第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正成为政府治理的新手段。2014年,国家出台了多项法规、规定,都将公开政府信息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手段。比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公开政府机关掌握的企业信息,加强企业自律,构建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

  第二,自上而下的指导督促机制,推动公开有序推进。国务院办公厅每年以发布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或者政府信息公开要点的形式,推动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第三,政府网站建设水平明显提升,改版后的中央政府网以7个栏目统辖网站全部信息,功能更加明确,设计更加清新、简洁、大气,信息查询更加方便,受到各级行政机关的效仿。政府官方网站的水平普遍上了一个台阶。

  第四,重要政策法规解读成为信息公开工作新重点,使得民众全面、准确理解国家大政方针,更好服务社会各界的生产生活经营需要。不少行政机关十分重视重要政策法规的解读工作,在门户网站设置了专门的政策法规解读栏目。一些行政机关做到了全部发布解读本部门、本地方做出的重大政策法规。

  法治蓝皮书指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仍有不少问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还亟待提升。首先,公众需要的信息公开得少。不少政府机关目前仍把重点放在新闻类信息的公开上,更多展示的还是领导行踪信息,但公众办事需要的信息往往不公开、公开不及时或者公开了难获取。其次,新旧信息有时难以做到协同公开。例如,在国务院层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4年初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后,不少国务院部门只是简单地转发了本部门清单,但并没有在门户网站上同步更新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部分国务院部门门户网站上发布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仍是2011年、2012年的信息,出现了新旧清单存在矛盾的情况。此外,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方面,不少部门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问题难以从公开的信息中获知。各行政机关多年来制定并发布了大量的规范性文件,有的已经失效、被废止或者被新的文件所取代,但从各部门发布的信息看,一般难以判定其效力。此外,多数行政机关发布新文件时把旧文件撤下。因为一些规范性文件虽然不再有效,但对于人民群众了解相关政策的延续性,或者对于解决一些历史上的争议问题仍然是很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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