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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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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书观点

检务公开取得重大突破 起诉书上网制度化、检务公开平台集约化
——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的《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18

  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中国检务透明度指数报告》。

  法治蓝皮书指出,根据对最高人民检察院,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和49个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的检务公开工作的测评结果,检务公开取得大幅突破,其成效值得关注。

  第一,检察机关更加重视检务信息的网上公开。有30家省级人民检察院建有有效的门户网站,建网率达到96.77%,有41家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建有有效的门户网站,建网率达到83.67%。

  第二,案件信息公开平台走向整合集约。许多人民检察院互联网网站大都建立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链接,公开于统一平台“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增强了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的便捷性,提高了查询效率。

  第三,案件起诉书等检察法律文书的公开从个别一跃而普遍化。直至2013年,只有1家省级人民检察院和3家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公开了起诉书。2014年起诉书、检察建议书的公开呈现爆炸式增长。有15家省级人民检察院和19家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公开了起诉书,分别占48.39%、38.78%。在此基础上,最高人民检察院、2家省级人民检察院以及11家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的网站既有起诉书文库,又有三个月内的信息。

  第四,司法数据统计信息的公开显著改善。与以往的零星、个别公开形成鲜明对比,2014年测评显示,有14家省级人民检察院和6家较大的市的人民检察院同时提供了2014年度预算信息、2013年度决算信息。

  但在看到显著成绩的同时,法治蓝皮书指出,检察机关在透明度的推进方面,与政府、法院相比仍有不小差距,为满足当事人与一般民众的知情、监督权利,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与规范度,仍需进一步努力。

  第一,一些检察院网站栏目设置、分类混乱,或缺乏合理标准,或文不对题,或缺乏重要栏目。比如,没有检务指南栏目的,有8家,还有2家虽然有但无法打开或打开后无内容。等等问题妨碍到公众查询、获取检务信息。

  第二,持续规范及时公开尚未成为常态。信息更新时间滞后并非罕见。有检察院网站数月不更新、半年多不更新,甚至有栏目2、3年不更新,疑似网站处于无人维护状态。

  第三,检务公开与当事人、社会公众关注焦点存在偏差。不少检察院在门户网站显著位置以较大篇幅公开检察机关的摄影展、书画展、美文欣赏等,而公众关注的检察指南、案件信息等内容却偏安一隅、难以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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