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版入口|手机版|APP| 网站地图| 帮助中心
您好,欢迎来到皮书网! 登录|注册|

更多>>皮书作者

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更多>>皮书机构

皮书观点

北京法院司法公开制度化、常态化
——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北京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指出
来源:法治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18

  2015年3月18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2015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并发布了《北京法院阳光司法指数报告(2014)》。

  2014年,受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对北京市三级22家法院的司法公开进行了量化评估。鉴于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和知识产权法院刚成立不久,前者仍测评其前身北京市铁路中级法院,后者暂不纳入评估范围。

  评估结果显示:近两年来,北京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公开,加强了司法公开的制度建设和平台建设,司法公开范围相对明确,公开平台集中,公开渠道多样,加大执行信息公开力度,立案庭审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实现了标准化

  第一,司法公开范围明确化。尽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不少司法公开文件,但从实践看,各地在执行这些文件的时候把握的标准不一,公开的范围不明确,司法公开处于不断摸索的阶段。2014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北京市法院审判、执行信息公开范围(试行)》,司法公开范围进一步明确。

  第二,司法公开平台集约化。2013年12月31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开通,定位为“司法公开和诉讼服务平台”,着力于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和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实现信息发布的标准化。

  第三,公开渠道方式多样化。信息技术的发展为司法公开渠道多样化提供了可能性。除了传统的立案大厅、公告牌、邮政文书送达之外,北京法院开通网上立案、电子送达服务、12368诉讼服务热线、手机等移动终端诉讼信息服务等。

  第四,立案庭审公开立体化。立体化包括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集中发布北京法院的开庭公告;公开完整的审判指导文件和参阅案例;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单设“视说诉讼”栏目,按照法院播放庭审直播;旁听渠道较为畅通。

  第五,裁判文书上网标准化。2013年,《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的实施细则(试行)》对裁判文书上网从形式到内容进行了精细化规定。北京法院裁判文书集中在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上公开,由于网站设置了统一格式和标准,裁判文书上网及时、内容完整、信息处理规范。

  第六,执行公开力度加大。北京各法院通过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执行信息”栏目进行执行信息的动态公开,向当事人公开执行流程、执行案件等信息,并及时反馈执行进展情况,向社会公开执行指南、执行公告、执行曝光等信息。

  北京法院在阳光司法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提升司法透明度。

  首先,整合司法公开平台,包括关停各法院的政务网站,统一减刑假释公开平台,庭审直播统一整合至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的“视说诉讼”栏目,建立与全国专项司法公开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最终建立司法公开集约化模式,提升司法公开效率和效果。

  其次,加大审务公开力度,包括公开司法人员专业背景信息,提升司法财务透明度,重视年度工作报告的撰写与公开。

  第三,降低旁听门槛。立案庭审公开包括网上公开和线下公开,网上公开主要是通过庭审直播,线下公开主要是允许公众旁听庭审。建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旁听作出统一要求,禁止设置不必要的门槛,不再暂扣旁听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并可进一步创新,在发布开庭公告的同时,公开旁听的席位数。

  第四,严格裁判文书不上网审批。为了提升裁判文书上网率,建议一方面要严格不上网裁判文书的审批,避免审批走形式,明确要求在审批单上写清楚不宜上网的理由,另一方面,也可以采取公开不上网裁判文书的数量的形式倒逼裁判文书公开。

  第五,落实权利义务及重大事项告知制度。建议北京法院在多渠道送达文书的同时,要重视送达凭证的留存,无论采取哪种送达方式,都应该在卷宗里有所记录或反映,留有送达的“证据”,否则无从查证。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