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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广东、江苏、山东居前三位
——2015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发布
来源: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04

  2015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排名中,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居前三位。

  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宏观经济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2~2013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宏观经济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和经济外向度竞争力三个指标。

  2013年全国各省、市、区宏观经济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排序是广东省、江苏省、山东省、浙江省、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上海市、福建省、湖北省;处于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河北省、河南省、湖南省、四川省、重庆省、安徽省、江西省、海南省、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黑龙江省、陕西省、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贵州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青海省、甘肃省。

  与2012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1个省、市、区,宁夏回族自治区(7位),其他依次为湖北省(6位)、海南省(5位)、陕西省(4位)、天津市(2位)、河北省(2位)、北京市(1位)、江西省(1位)、湖南省(1位)、广东省(1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1位);有6个省、市、区的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4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青海省(8位),其他依次为四川省(3位)、重庆市(3位)、西藏自治区(2位)、河南省(2位)、黑龙江省(2位)、吉林省(2位)、辽宁省(2位)、山西省(2位)、甘肃省(1位)、贵州省(1位)、安徽省(1位)、江苏省(1位)、上海市(1位)。

  经济实力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江苏省、山东省、广东省、浙江省、天津市、辽宁省、福建省、河南省、湖北省、四川省。

  经济结构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广东省、天津市、辽宁省、河北省、山东省、吉林省。

  经济外向度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广东省、江苏省、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浙江省、辽宁省、云南省、天津省、宁夏回族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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