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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名,北京、上海、广东居前三位
——2015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发布
来源: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5-03-04

  2015年中国省域竞争力蓝皮书《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13-2014)》近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正式出版,蓝皮书指出,在全国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排名中,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继续居前三位。

  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结果根据财政金融竞争力指标体系和数学模型,对采集到的2012~2013年全国31个省、市、区的相关数据资料进行了统计整理和合成。省域财政金融竞争力评价体系包括:财政竞争力和金融竞争力。

  2013年全国各省、市、区财政金融竞争力处于上游区(1~10位)的依次是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天津市、浙江省、四川省、辽宁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山东省;排在中游区(11~20位)的依次排序为福建省、湖北省、云南省、山西省、海南省、贵州省、青海省、江西省、安徽省、河南省;处于下游区(21~31位)的依次排序为陕西省、西藏自治区、重庆市、湖南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甘肃省、吉林省、河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黑龙江省。 

  与2012年相比较,排位上升的有13个省、市、区,上升幅度最大的是福建省(10位),其它依次为湖北省(7位)、青海省(7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6位)、江西省(5位)、河南省(5位)、甘肃省(4位)、辽宁省(2位)、浙江省(2位)、湖南省(2位)、海南省(1位)、云南省(1位)、吉林省(1位);6个省区排位没有变化;排位下降的有12个省、市、区,下降幅度最大的是西藏自治区(16位),其他依次为陕西省(10位)、宁夏回族自治区(8位)、内蒙古自治区(4位)、贵州省(4位)、山西省(3位)、河北省(2位)、广西壮族自治区(2位)、黑龙江省(1位)、安徽省(1位)、山东省(1位)、陕西省(1位)。

  在财政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广东省、江苏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云南省、贵州省、辽宁省、湖北省。

  在金融竞争力方面,2013年排在前10位的省、市、区依次为: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四川省、天津市、山东省、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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