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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车企普遍缺乏创新动力
——《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14)No.4》指出
来源:产业蓝皮书  作者:张雯鑫   发布时间:2014-12-29

  2014年12月29日,由工业经济研究所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共同举办的《产业蓝皮书: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14)No.4》发布会在京召开。《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14)No.4》指出,本土车企普遍缺乏创新动力。

  中国的汽车工业政策,脱胎于计划经济体制,具有管制性特征与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汽车行业实施了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汽车企业的投资、合资企业的成立与投资等均需进行严格的审批或核准。

  在汽车工业政策中,以政府的判断和选择代替市场选择的特征尤为明显。它体现在政府选择特定的技术路线、特定的产品、特定的企业进行扶持。在对产业组织结构、生产企业及企业规模的选择上,具有强烈的“扶大限小”特色,以实现市场集中和形成大企业集团,这实质上是试图代替市场竞争性集中过程与优胜劣汰机制。

  汽车工业政策为在位大型企业提供保护,导致市场竞争并不充分。在目前的管理制度下,并不是符合准入规定的企业和产品就能进入公告目录,国家发改委对汽车行业准入有最终的决定权。同时,大型汽车企业集团在获得项目审批上有明显优势,如国家在合资审批过程中,严重倾向于其重点扶持的大型企业集团,规模略小的汽车企业无论在获得合资审批的机会还是合资的范围上,都受到极大的限制。此外,现有的政策体系还为汽车行业的潜在进入者、非轿车类汽车企业进入轿车行业设定非常高的进入壁垒。如果说日本汽车工业政策的特点是“对外保护、对内竞争”的话,那么中国汽车工业政策的特点除了“对外保护”,对内也严格管制市场与限制竞争,保护在位企业,尤其是大企业。

  在这种政策模式下,优胜劣汰机制难以发挥出有效的作用,企业缺乏足够的竞争压力。同时,汽车企业热衷于获取审批,尤其是获得合资资格、扩大合资范围、扩大产能等方面的审批。本土车企普遍缺乏创新的压力和动力,技术吸收与再创新的能力不强,过度依赖于政府的保护。此外,扶持特定技术路线,将研发投入强度、是否进行特定技术路线的研究开发及是否生产特定产品与扶持政策挂钩,导致大量低水平重复性研究,这在电动汽车领域尤为明显。

  (参见《产业蓝皮书:中国产业竞争力报告(2014)No.4》p88-89,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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