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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伏瞻
    谢伏瞻,中国社会科学院原院长、党组书记,学部委员,学... 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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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众透明度高于民营企业
——《中国企业公众透明度报告No.1(2014~2015)》指出
来源:企业公众透明度蓝皮书  作者:课题组   发布时间:2014-12-23

  2014年12月21日,由由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社会责任专业委员会和北京融智企业社会责任研究所共同主办的《企业公众透明度蓝皮书:中国企业公众透明度报告No.1(2014~2015)》发布会在京举行。

  蓝皮书研究选取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14年度“中国企业500强”排行榜中的前200强作为研究对象,从总部所在地、行业、所有制和是否上市等方面,对2014年中国企业200强公众透明度总体情况进行评价。

  2014年中国企业200强中,国有企业包括非中央企业、中央企业、中央金融企业,共152家,民营企业为47家。其中,在透明度良好及以上的企业中,国有企业的入围数占国有企业总数的比重为19.1%,民营企业入围数占民营企业总数的比重为12%,说明国有企业的公众透明度总体良好程度明显强于民营企业。在透明度良好及以上的企业中,国有企业的占比为82%,民营企业的占比为17%,说明国有企业在良好程度的绝对值上强于民营企业。这充分说明了国有企业的公众透明度明显强于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代表了党和政府意志,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企业透明度的重视程度在不断提升;民营企业在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应该注意与利益相关方的沟通,改善其公众透明度状况,创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为企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参见《企业公众透明度蓝皮书:中国企业公众透明度报告No.1(2014~2015)》p1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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